3月5日,在第62个“学雷锋纪念日”,我区发布党员自主认领志愿服务岗位责任制,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携手推动志愿服务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区委副书记邹晓宇参加。
活动现场,发布了《渝中区“红岩先锋”党员自主认领志愿服务岗位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党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代表分享了志愿服务故事并发出倡议;各领域党员志愿者代表自主认领志愿服务岗位并签字;进行了“党员志愿服务队”代表授旗。
据悉,党员自主认领志愿服务岗位责任制采取“设岗、择岗、上岗、评岗”的步骤实施,即:依据居民需求和党员特长,设置志愿服务岗位;党员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岗位;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确定后,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定期由所在党组织对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评比。同时,《实施方案》还规定,原则上各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次活动,在职党员每年参加至少1次志愿服务活动;单位在职党员每年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率没有达到80%的,不得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对发挥作用较好、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在表彰奖励方面要予以倾斜。
区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党员自主认领志愿服务岗位责任制是渝中贯彻落实志愿服务工作要求的又一重要措施。通过“党员自主认岗”,渝中将深入践行“为人民服务”初心使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推动党员自主认领志愿服务岗位责任制常态化运行,丰富拓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内涵、方式,不断夯实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基层基础。下一步,各级党组织将陆续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拟订服务岗位、认岗清单及活动安排,并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当天,还开展了“志愿集市”活动,现场分设医疗健康、生态环保、爱心义卖、应急救助、便民服务等主题展区,通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当志愿者、带头参与志愿服务,精准匹配“居民所需”与“党员所长”,为群众提供丰富的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