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来渝中开展《重庆市档案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谦率市人大社会委一行来到渝中,开展《重庆市档案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征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焕伦参加。

据了解,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构建数字档案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更好适应当前档案事业发展,我市将制定档案地方性法规。目前《条例(草案)》已出炉,分为七章四十七条,包含总则,档案管理、利用和公布,红色档案保护和开发,数字档案建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调研组先后前往区法院、区档案馆等处,实地察看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和环境,详细了解各类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以及信息化进程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就进一步优化、完善《条例(草案)》征求区人大、区法院、区档案局、区档案馆、解放碑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单位及部分人大代表意见。

大家认为,《条例(草案)》内容丰富、务实全面,贴合重庆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对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用好用活档案资料意义重大,并围绕健全档案利用登记制度、突出信息系统建设支撑、明确档案管理法律职责、探索电子档案销毁条件和程序、加强数字档案的安全管理、优化红色档案分级分类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屈谦强调,制定《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助推新时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依法行政,提升管档治档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要突出地方性法规定位,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要把握关键环节,注重前瞻引导,突出特色亮点,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提升立法工作质效。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条例草案,为新重庆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张焕伦对市人大一行来渝中调研表示欢迎。他说,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和不可再生资源。渝中将切实扛起大区担当,充分发挥重庆母城优势,依法开展各项档案工作,在红色档案保护和开发、数字档案建设方面走在前、作表率,为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档案工作标志性改革成果贡献渝中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新军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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