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并用 打通著作权便捷维权“快速通道”我区首次采用行政调解化解著作权侵权纠纷

“这个结果我们满意。”“我们也接受,感谢执法人员。”近日,区文化执法支队情理法并用,对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进行了行政调解,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企业终于握手言和。这也是我区首个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著作权侵权纠纷。

据了解,该纠纷的源头要追溯至半年前。今年2月,区文化执法支队接到一企业投诉,反映其公司通过著作权登记的旅游文创作品“Hello重庆系列”,未经授权被某文创店擅自复制并售卖。

接到线索后,区文化执法支队认真研判,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调查比对,执法人员发现这起纠纷权利人权属清晰,诉求简单,侵权人侵权事实清楚,主动改正意愿强烈,社会危害性不大。

区文化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于充分保护著权利人创作积极性,维护法律权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多重考虑,我们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著作权行政调解。”

调解中,权利人认为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智力成本进行了相关产品的创作,开发出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创作品,要求侵权人赔偿10万元人民币。

侵权人承认其复制权利人作品销售获利,但在权利人告知其行为不当后已及时终止其侵权行为,在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检查过程中亦未发现其违法行为持续。

经初步磋商,侵权人愿意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赔礼道歉,并表达了愿意一次性拿出5万元人民币购买权利人产品的想法。

权利人认为,该方案没有对侵权行为起到惩罚性作用,双方一度陷入焦灼。后经执法人员居中反复沟通调解,促使该案最终以一次性当面赔偿权利人2万元人民币达成和解,双方均表达满意,当场签定和解协议,侵权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及时支付赔偿款。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区文化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的调解成功是渝中版权市场通过行政调解化解民事纠纷的新实践,为著作权人便捷维权提供了快速通道。

“渝中文化文创产业规模大,著作权纠纷时有发生,采取行政调解权属纠纷,既可以缓解司法压力,还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宣传力度,不断完善著作权侵权调解程序和适用范围,在充分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著作权快速转化、便捷授权、合法使用提供支持。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