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渝中区“满天星”行动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满天星”行动计划奖励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软信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优化场所空间、引育优质企业、培育软信人才、营造产业氛围、拓展应用场景以及其他重点工作和项目。其中,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购买、租用、合资运营等形式收储载体,并实际用于软信产业特色园区、楼宇建设;对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企业和布局人工智能、元宇宙、空天信息等新赛道的企业入驻和发展给予一定支持。
专项资金还支持在区企业面向区域内软信企业创新开放应用场景,鼓励软信企业“揭榜”应用场景项目,培育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性好的软信企业。
自“满天星”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强力推进“重庆软件天地”建设,“满天星”行动计划综合排名中心城区第二,开放应用场景单项排名中心城区第三,引育人才1.5万人、归集载体20.7万平方米、招引重点企业23家,7家企业纳入市级软信“北斗星”“启明星”培育库。